Translate

2008年3月12日 星期三

植樹節的戲劇化


2008, 3/12大概是我看過最扯的一天!時間就從下午兩點半開始,首先張啟典博士開始指控周美青偷雜誌,三點我便出門去教家教,五點半離開家教到美語補習班教書,好奇轉一下新聞,標題斗大『藍營立委踢館,私闖台灣維新館』,引起一連串的衝突,六點上去教書,九點下課,問了一下老闆的爹,中澳大戰如何?5:0, 大快人心啊!十點回到家,打開電視一看,我咧!下午的藍營立委踢館引發一連串風波,延燒到晚間七、八點。



晚上看新聞的時候,坦白說:還真的是一肚子火,不過,還是得冷靜看這件事情。



大人還真的很會做不良示範!一連串的事情,媒題都會下不同的標題,如TVBS把踢館這件事情包裝成:暴民,立委還真無辜,我咧!不管是台灣,還是美國,要上門蒐證,必須由檢察官持『搜索票』,昨天的立委有嗎?謝營的警衛要請他們換各證件在入內,結果根本不甩人家,直接大搖大擺的走進去,說句坦白話:如果這在美國,我記得領主可以用正當防衛當場射殺入侵者,畢竟有日籍亞裔學生當年慘死,因為不懂侵犯私人領域的嚴重性,這四位立委不知道踢館會引爆綠營的不爽嗎?我想是知道的,所以誰是幕後的大黑手?



昨天一路跟拍的媒題記者所拍攝的畫面,我並沒有看到任何的公文證明這些『藍營立委』持有合法的證明,就這樣的大辣辣走進去台灣維新館,甚至還搭電梯到13樓,踹門(當時謝營人士在裡頭開會),這是什麼行為?宣戰嗎?



每次看到電影(當年的中影,劭氏)很愛拍功夫片,每次有新的武林高手上門挑倖都是先把人家武館的大門一腳踹開,可惜昨天的立委太肉腳,力道只夠踹一盞門,結果門踹不開<有沒有開,是一個迷團>,三位穿著西裝私闖民宅的小偷外加一位是穿套裝的女士,原來你們的功力就這樣,羅大委員事後還想偷偷落跑,另外三人上了警車,結果羅明財是上了立法院公務車;小時候,學校老師教的:要勇於承認自己所做的事情,親愛的老師,為什麼當這些人長大之後,所有的行為表現卻不是如此?



這四人到底是不是『現行犯』?我想若交給警察跟司法檢調單位,我想最後一定是『輕輕放下』,靠!司法碰到馬英九都會轉彎了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